生态文明,是指人类遵循人、自然、社会和谐发展这一客观规律而取得的物质与精神成果的总和;是指人与自然、人与人、人与社会和谐共生、良性循环、全面发展、持续繁荣为基本宗旨的文化伦理形态。它以尊重和维护自然为前提,以人与人、人与自然、人与社会和谐共生为宗旨,以建立可持续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方式为内涵,以引导人们走上持续、和谐的发展道路为着眼点。强调人的自觉与自律,人与自然环境的相互依存、相互促进、共处共融。人类社会文明发展经历了三个阶段:第一阶段是原始文明。第二阶段是农业文明。第三阶段是工业文明。生态文明可以说是人类社会文明发展所要经历的第四阶段。是人类对传统文明形态特别是工业文明进行深刻反思,认识到一系列全球性生态危机,表明地球再没能力支持工业文明的继续发展,需要开创一个新的文明形态来可持续发展和延续人类的生存。这是人类文明形态和文明发展理念、道路和模式的重大进步。中国是一个具有悠久文明历史发展的国家,中国传统文化中蕴藏着丰富的生态文明思想,儒家“天人合一”学说就是其中的代表。
“天人合一”学说的源流和涵义
“天人合一”观念源于春秋时代末期。郑国子太叔在称述子产的言论时说:“夫礼,天地之经也,地之义也,民之行也。天地之经,而民实则之。”把“天地之经”与“民之行”统一起来。《尚书·尧典》写道:“曰若稽古帝尧”,郑玄注:“稽,同也。古,天也,言能顺天而行之,与之同功。”表明尧舜时代人们就懂得了顺天的道理。《易经》卦面与谈论人事吉凶的卦爻辞中,亦表露出不少“天人合一”的观念。如认为自然法则与人事规律有一致性;将自然事物的属性与人格品德联系起来;在天人关系中,意识到人是能动的主体;热爱自然,天人情融。
其后,孟子提出“知性则知天”之说,将人性的来源归本于天。董仲舒提出:“天亦有喜怒之气,哀乐之气,与人相副,以类合之,天人一也”,“天人之际合而为一”,说明天可以和人感应。张载明确提出“天人合一”的慨念。他说:“儒者则因明致诚,因诚致明,故天人合一,致学而可以成圣。得天而末始遗人,《易经》所谓不遗、不流、不过者也。”程颢强调“仁者以天地万物为一体”。陆九渊断言“宇宙便是吾心,吾心即是宇宙”。如此等等。
“天人合一”学说涵义之一,就是认为自然界是有生命的,是人类生命之源,人类应当尊重自然界。孔子说:“天何言哉,四时行焉,百物生焉,天何言哉!”意思是说四时运行,万物生长,人类生存,都与天(自然界)关系极为密切。这里说的“生”字,明确肯定了自然界的生命意义。孔子提出“畏天命”和“知天命”思想,构成他的天人关系学说的重要组成部分。“畏天命”就是对自然界的必然性、目的性(自然界生长变化的有序性以及对人而言所具有的根源性)的敬畏,“知天命”就是认识这样的“天命”。孔子的理想人格是仁和知,仁和知除了人间关怀,还有自然关怀。“仁者乐山,知者乐水”,所表达的既是美学上的审美体验,更是伦理上的自然关怀。荀子提出“天地者,生之本也,”认为“天地”自然界是人类生命的真正根源,并把它上升到作为规范社会行为“礼”的根源。“礼有三本”,即“生之本”、“类之本”、“治之本”,将“生之本”列为第一。主张人的生命活动应遵循自然界的生命秩序,“万物各得其和以生,各得其养以成,不见其事而见其功,夫是之谓神。”张载在所著《西铭》中,以形象的语言表达了人与天地万物的统一性:“乾称父,坤称母,予兹藐焉,乃浑然中处。天地之塞吾其体,天地之帅吾其性,民吾同胞,物吾与也。”
“天人合一”学说的涵义之二,就是作为人类生命之源的自然界,它本身不仅是一生命体,是生命的发育流行过程,而且是靠人来实现的,人是自然界生命价值的承担者、实现者,这是天(自然界)赋予的责任和使命。《周易·系辞传》中说:“天地之大德曰生”,“继之者善也,成之者性也”。意思是自然界生生不已,并无所谓善。人“继”此而生,便有善,它是自然界生生不已的结果,也是自然界生生不已的继续与完成。人“继”天而为善,要实现“成性”,离不开“仁”和“诚”,“为天地立心”。因为一个有“仁”性的人,有“仁”的境界的人,对自然界的万物便能自觉地爱护,决不会任意破坏。“能尽其性,则能尽人之性;能尽人之性,则能尽物之性:能尽物之性,则可以赞天地之化育,则可以与天地参矣。”讲的就是尽自己的仁性和诚性,并由此推理从“尽人之性”到“尽物之性”,再到“赞天地之化育”、“与天地参矣”,尽人的“本职”之责,完成自然界赋予的责任和使命,实践自然界的“生生之德”或“生生之道”、“生生之理”。
“天人合一”学说的现代启示
儒家关于天的解说,是一种生命哲学,天的根本意义是“生”,是万物和人类生命之源。正是在充分肯定天(自然界)生命价值意义的前提下,讲究天道人伦化和人伦天道化,讲求人与自然的融合统一,和谐共处,以仁爱之心对待自然,彰显了深厚的人文精神。儒家认为,在自然界,天、地、人、物不是各自独立、相互对峙的系统,而是不同差异的统一,彼此之间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。在这个统一体中,各安其位,各遂其性,各得其所。儒家“天人合一”学说,给我们如下启示:
一是要以自然界为“本”,不能把人类凌驾于自然界之上。自然界是人的“生之本”,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家园。虽然天地之间“人为贵”,但不能以此强调人类中心论,把人类凌驾于自然界之上,主宰自然界。如若这样,就是“忘本”。其实,人之所以为贵,贵就贵在人有社会性和主体性,有思虑忧患,而不是贵在对自然界实行为所欲为的任意宰割和索取。否则,将会受到自然规律和法则的惩罚。
二是要对自然界科学地开发利用,既保护好生态环境,又可持续发展。儒家的“天人合一”学说,并不是否定对自然界的开发利用,而是在遵循自然界为生命之源的前提下,开发利用。如荀子强调对自然界的开发利用要“适时”而“有节”,决不能违背自然界的生命规律,乱砍、乱伐、乱采,无节制地、掠夺性地开发利用。他提出了“以时顺修”、“节用裕民”、“节流开源”等主张。他说:“养山林、薮泽、草木、鱼龟、百索,以时禁发,使国家足用,而财物不屈。”这些对于我们今天实施环境保护国策,可持续发展,仍具有借鉴启迪的意义。我们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,认识和掌握自然规律,科学地开发利用自然,既保护好生态环境,又实现可持续发展。
三是要弘扬中国传统文化中的生态文明思想,搞好生态文明建设。中国传统文化中蕴藏着丰富的生态文明思想,闪烁着生态文明智慧的光芒。除儒家“天人合一”学说外,道家强调人们的行动、作为,要以尊重自然规律为最高准则,“人法地,地法天,天法道,道法自然。”倡导“天地与我并生,而万物与我为一”的境界;佛家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上,认为万物是佛性的统—,众生平等,把“勿杀生”奉为“五戒”之首,表现出慈悲为怀的生态伦理精神。正是如此,一些西方生态学家认为生态伦理应该进行“东方转向”。1988年,75位诺贝尔奖得主集会巴黎,提出“如果人类要在21世纪生存下去,必须回到两千五百年前去吸取孔子的智慧。”蕴含生态文明思想的科学发展观的提出,是与汲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分不开的。
我们要弘扬中国传统文化中的生态文明思想,“建设资源节约型、环境友好型社会,使人民在良好生态环境中生产生活。”
(作者系武汉市社科院研究员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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